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二维码贴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开展二维码贴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各单位即日起至我处领取科技厅下发的统一标识,将二维码标识贴至仪器正面左上方处,并拍摄贴标过程照片,每个单位5-6张即可。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并于12月30日之前完成贴标工作,贴标照片发送至邮箱673942983@qq.com。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222林老师/209徐老师 联系电话:88872682/88872190
附件1:各学院贴标仪器清单
附件2:学院负责人名单
附件3:《关于开展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二维码贴标工作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