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34号)文件精神, 学会决定组织我会员单位的青年科技人才参加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活动,请各会员单位大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湖南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主要成果在湖南完成,为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具有中国国籍,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学校推荐名额:1名。如申报人数超过推荐名额,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学会评选过程
自主申报 即日起至7月27日
材料提交 7月28日17:00之前
评审公示 7月29日至8月2日
上报材料 8月5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者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稿报送湖南省量子科技学会办公室(量子楼311室),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1)1份;
2.《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审批表》(附件2)1式5份;
3.个人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5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附件3);获得表彰奖励(市州级以上)证明材料。
五、奖励办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联合作出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夏琴
联系电话:13397512357
电子邮箱:huqsts@126.com